12.以
(一)介词
1.表示工具。译为:拿,用,凭着。
①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璧之下。(《石钟山记》)
2.表示凭借。译为:凭,靠。
①以勇气闻于诸侯。(《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项脊轩志》)
② 皆好辞而以赋见称。(《屈原列传》)
3.表示所处置的对象。译为:把。 ①操当以肃还付乡党。(《赤壁之战》)
4.表示时间、处所。译为:于,在,从。
①以八月十三斩于市。 ②以崇祯十七年夏,自京师徒步入华山为黄冠。
③ 果予以未时还家,而汝以辰时气绝。
5.表示原因。译为:因为,由于。
① 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 卒以吾郡这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五人墓碑记》)
③ 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6.表示依据。译为:按照,依照,根据。 ①今以实校之。(《赤壁之战》)
②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说明:“以”字的宾语有时可以前置,有时可以省略。
①以一当十(成语) ②夜以继日(成语) ③秋以为期(《诗经?氓》)
(二)连词。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①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②忽魂悸以魄动。(《梦游天姥吟留别》)
2.表示承接关系,前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
①余与四人拥火以入。(《石钟山记》) ②樊哙侧其盾以撞。(《鸿门宴》) ③各各竦立以听。(《促织》)
3.表示目的关系,后一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
①请立太子为王,以绝秦望。(《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当求数顷之田,于伊、颍之上,以待余年,教吾子与汝子(《祭十二郎文》)
③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六国论》)
4.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①不赂者以赂者丧(《六国论》) ②所谓华山洞者,以其乃华山之阳名之也(《游褒禅山记》)
③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5.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①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三)助词
1.作语助,表示时间、方位和范围。例:
①受命以来,夙夜忧叹。(以:表时间)(《出师表》)
②指从此以往十五都予赵。(以:方位)(《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以:表范围)
2.作语助,起调整音节作用。例: ①逆以煎我怀。(《孔雀东南飞》)
(四)动词
1.以为,认为。 ①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短也。(《触龙说赵太后》) ②皆以美于徐公。(《邹忌讽齐王纳谏》)
2.用,任用。 ①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涉江》)
(五)名词。译为:缘由,原因。 ①古人秉烛游,良有以也(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
(六)通***
1.通“已”,已经。 ①固以怪之矣。 ②日以尽矣。
2.通“已”,止。 ①无以,则王乎?
以为
1.认为,把……当作或看作。 ①虎视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 ②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⑵把……作为或制成。
①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以为:把它设为。)
②铸以为金人十二。
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①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②公子往而臣不送,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有以无以意思分别是“有什么办法用来……”“没有什么办法用来……”
①项王未有以应,曰:“坐。”(《鸿门宴》)
②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庄暴见孟子》)
③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劝学》)
④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陈情表》)
15.与
(一)介词。
1.介词。和,跟,同。
①沛公军霸上,未得与项羽相见(《鸿门宴》)
②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促织》)
2。给,替。
①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陈涉世家》)
②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
3.比,和……比较。
①吾孰与徐公美(《邹忌讽齐王纳谏》)
②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六国论》)
(二)连词。
1.连词。和,跟,同。
①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勾践灭吴》)
②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勾践灭吴》)
(三)动词。
1.给予,授予。
①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勾践灭吴》)
②则与一生彘肩(《鸿门宴》)
③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
2.结交,亲附。
①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烛之武退秦师》)
②合从缔交,相与为一(《过秦论》)
③与嬴而不助五国也(《《六国论》》)
3.对付。
①庞煖易与耳。
4.参加,参与。
①骞叔之子与师。(《骞叔哭师》)
5.赞许,同意。
①吾与点也。
②朝过夕改,君子与之。
(四)通***。通“欤”。句末语气词,表示感叹或疑问。
①无乃尔是过与(《《季氏将伐颛臾》》)
②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季氏将伐颛臾》》)
③然则废衅钟与(《齐桓晋文之事》)
孰与与……孰表示比较与选择,译为:“跟……比较,哪一个……”
①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邹忌讽齐王纳谏》)
②沛公曰:“孰与君少长?”(《鸿门宴》)
③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廉颇蔺相如列传》)
④吾与徐公孰美(《邹忌讽齐王纳谏》)
孰若与其……孰若表示选择(舍前取后),译为:“哪如”“与其……哪如……”
①与其坐而待亡,孰若起而拯之(《冯婉贞》)
②与其杀是童,孰若卖之(《童区寄传》)
意思是:别人早晨有过错晚上改正就给予赞许,晚上有错早晨改正就给予赞许。
一、原文
曾子曰:“君子不先人以恶,不疑人以不信;不说人之过,成人之美;存往者,在来者,朝有过,夕改,则与之;夕有过,朝改,则与之。”
二、译文
曾子说:“君子不预言别人之恶,不因失信而使别人疑惑,不讲别人过错,而要成全他人之美。既往不咎,以观后效,别人早晨有过错晚上改正就给予赞许,晚上有错早晨改正就给予赞许。”
三、出处
节选自《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第四十九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前人据唐孔颖达《礼记正义序》引郑玄《六艺论》“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之语。成书于西汉末,作者为礼学家戴德(世称大戴)。
现代学者经过深入研究,推翻传统之说,论定成书时间应在东汉中期。它很可能是当时大戴后学为传习《士礼》(即今《仪礼》前身)而编定的参考资料汇集。
二、作品赏析
《大戴礼记》原有八十五篇,但今仅存三十九篇。其余的四十六篇,即第一篇至第三十八篇、第四十三篇至第四十五篇、第六十一篇、第八十二篇至第八十五篇,至迟在唐代已亡佚。尽管如此,它的史料价值和学术意义仍不可低估。
其中多数篇章记述从战国到汉代儒家学派的言论,是研究中国早期儒学的基本资料。
三、作者简介
戴德(生卒不详),字延君,汉代礼学家、学者,家族显赫。春秋时期宋国君主宋戴公的22世孙,睢阳(今河南省商丘)人。
一说戴德家族世居魏郡斥丘(见《新唐书》宰相世系表)。
戴德活跃于汉元帝时(前43年一前33年),是后仓的四位***之一,曾任信都王刘嚣的太傅。今文礼学“大戴学”的开创者,代表作《大戴礼记》。 ***有同乡人桥仁。
戴德与其弟戴仁之子戴圣两人被后人合称为“大小戴”。由于兄弟二人在礼学上的重大贡献,被尊称为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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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给”的意思的时候只有一个本质区别:
1、与,意思是给与,本身也有和,跟的意思。组词有予以、赐予、赋予、给予。
2、而与,意思是赐予。组词有赠与、与人方便、与夺。
扩展资料:
词语解析:
一、予以[yǔ yǐ]?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以。得以。
二、赐予[cì yǔ]?
指常赐以外的特殊恩赐;赏赐;赐给。
三、赋予[fù yǔ]?
意指给予,交给,寄托(重大任务、使命等)。旧时指农业税。
四、赠与[zèng yǔ]?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五、与人方便[yǔ rén fāng biàn]
与:给,给与。方便:便利,便捷。给予他人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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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说文解字》:“于,於也。象气之舒。”本义为叹词,音xū。“于”的其他虚词义是其***借用法,今音读yú。可用作介词、连词、助词和语气词。介词“于”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大量出现,西周以后,随着介词“於”的出现,“于”的一些用法逐渐被“於”所代替,魏晋以后,除了在引用古籍或固定格式中以外,“于”就很少出现了。“于”的连词、助词和语气词的用法只出现在先秦汉语中,汉代以后逐渐消失了。
“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合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报任安书》)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棰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编辑本段]二、连词
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尚书》中用得较多。可译为“和”“与”等。
例: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
按:告诉你施与恩德的说法和施行惩罚的道理。
[编辑本段]三、助词
1.用于句中,标志宾语前置。
例:四国于蕃,四方于宣(《诗经·大雅·崧高》)
按:蕃,捍御;宣,教化。捍御四国,教化四方。
2.用于句中,位于动词之前,主语之后,有时在表时间的词语或状语之后。使语句和谐,并有加强咏叹意味的作用。
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3.用于句首,有时并列用于动词前。
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诗经·大雅·崧高》)
[编辑本段]四、语气词
用于句末,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吗”等。
例:昭王曰:然则先生圣于?(《吕氏春秋·审应》)
[编辑本段]五、动词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本义:超过)
(2) 往;去 [go]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周南·桃夭》。毛传:“于,往也。”
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书·大诰》
(3) 取 [take]
昼尔于茅,宵尔索陶。——《诗·豳风·七月》
(4) 如;好像 [look]
《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易·系辞下》
(5) 又如:于何(如何)
与
《说文解字》:“与,赐予也。一勺为与。”会意字,以一、勺示意,勺即酌,以物与人不问所欲,当斟酌而与之。与的本义为“赐予”,为实词。虚词“与”是***借字,可作介词、连词和副词。作连词的“与”,从先秦至现在没有大的变化。介词“与”,唐宋以后又产生了新义,如“使”“将”等义,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有消失了。副词“与”是“举”的通***字。在结尾部分做疑问词时实通“欤”,表示反问或疑问。
一、连词
1.连接词与词、词组与词组,表示并列。可译为“和”,或仍作“与”。
例:屈平既绌,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屈原列传》)
2.连接词与词、词组与词组,从对举中表示选择。可译为“或者”“还是”等。
例: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孙子兵法·谋攻》)
二、介词
“与”和它的宾语一起用在动词前作状语。
1.表示施动者在发出动作行为是所涉及的对象。可译为“和”“跟”“同”等。
例:今少卿乃教以推贤进士,无乃与仆私心剌谬乎(《报任安书》)
按:现代汉语中“与”的宾语一般不能省略;但在古代汉语中,常可省略,例:旦日,客从外来,与坐谈(《邹忌讽齐王纳谏》)。可以理解为“(邹忌)与(客)坐谈”。
2.表示比较的对象。可译为“跟……(相比)”“同……(相比)”等。
例:***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报任安书》)
3.表示施动者发出动作以后所受益的对象。可译为“为”“替”等。有时受益的对象可承上文而省略。
例:①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史记·陈涉世家》)
②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李白《将进酒》)
③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杜甫《兵车行》)
4.表示施动者在发出动作行为时所伴随的条件。可译为“随”,或仍作“与”。
例:故且从俗浮沉,与时俯仰,以通其狂惑(《报任安书》)
5.表示对宾语所表示人、事、物的处置或使令。可译为“将”“把”“使”等。这种用法唐宋期间较多见,在现代汉语中已不见此种用法。
例:争得大裘长万丈,与君都盖洛阳城(《白居易集·新制绫袄成》)
按: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君即指大裘,言将大裘覆盖之也。”
〔辨析〕如何分辨介词“与”和连词“与”,这里提供两点供参考:
第一,“与”字前有修饰成分的,是介词,如“相如每朝时,常称病,不欲与廉颇争列(《《廉颇蔺相如列传》》”,在介词“与”前有修饰成分“不”“欲”;连词“与”前一般没有修饰成分。
第二,“与”字前后的成分属于不同词类的,是介词,如“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短文两篇》)”,“与”字前后成分分别属于代词和动词;连词“与”连接的双方属于同一词类,如“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游褒禅山记》)”,“与”字前后成分都属于名词。
三、副词
通“举”,用在谓语前,表示在某一范围内没有例外。可译为“全”“都”等。
例: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史记·陈涉世家》)
四、语气词
1.用在句中,表示停顿,有舒缓语气以引起下文的作用,常常几个“与”字排比运用。可译为“吗”“么”等。
例: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庄暴见孟子》)
2.用在句末,表示疑问、感叹或反问。可译为“吗”“吧”“呢”等。
例:①对曰:然则废衅钟与(《齐桓晋文之事》)
②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齐桓晋文之事》)
五、〈动〉
(1) 参与 [take part in]
昔者仲尼与于蜡宾。——《礼运·大同》
怀嬴与焉。——《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蹇叔之子与师。(与师,参军作战。)——《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2)给予,授予。
“与之璧,使行。”——《左传·僖公七年》
“与斗卮(zhī)酒。”(斗卮,盛一斗酒的大杯。)——《史记·项羽本纪》
(3)结交,亲附。
“不欺其与。”(其与:指所结交的国家。)——《苟子·王霸》
失其所与,不知。(知,通智。)——《左传·烛之武退秦师》
“桓公知天下诸侯多与己也。”——《国语·齐语》
(4)对付
“庞 火爰 易与耳。”——《史记·燕召公世家》
(5)赞许,赞同。
“朝过夕改,君子与之。”(与,赞许。)——《汉书·翟方进传》
“喟然叹曰:‘吾与点也’。”(与,赞同。)——《论语·子路曾皙公西华侍坐》
〈引〉帮助。
“君不与胜者,而与不胜者。”——《战国策·齐策一》
(6)另见 yú;yǔ
常用词组
◎ 与会 yùhuì
[participate in a conference] 到会
◎ 与闻 yùwén
[h***e a participant's knowledge of] 参与并知道[内情]
与
一种逻辑算法,常在计算机中以“与门”的形式存在。表示为:AND。
输入 输出
1 1 1
1 0 0
0 0 0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因
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例如:
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后汉书·张衡传》)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战》)
相如因持璧却立……(《廉颇蔺相如列传》)
与
① 给予,授予。
与斗卮酒
② 结交。
与嬴而不助五国也
③ 和、同、跟。
竖子不足与谋
④ 参加。
蹇叔之子与师
⑤ 赞许。
朝过夕改,君子与之
帮助。
君不与胜者,而与不胜者。
⑥句末语气词。表示疑问或感叹。后来写作“欤”
者
助词,主要有两种用法。一种是附在别的词或短语之后,组成名词性短语。如:
将藏之于家,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 (《〈指南录〉后序》)
用叶者取叶初长足时,用芽者自从本说,用花者取花初敷时,用实者成实时***。(《***草药》)
“者”的另一种用法是放在一个词或一组词后边,起提顿作用:先用“……者 ”提出要说明的事物,稍微停顿一下,然后说明或论断。如: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五人墓碑记》)
古之让天之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五蠹》)
“者”有时放在时间词之后,起语助作用,可不译。如:
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鸿门宴》)
“者”有时放在数词后边,可译为“个”“样”之类。如:
此数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战》)
于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例如:
得复见将军于此。(《鸿门宴》在)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出师表》在……中)
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向)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赤壁之战》到)
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云。(《左忠毅公逸事》从、自)
故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跟、同)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对、对于)
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给)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例如:
良曰:“长于臣。”(《鸿门宴》)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
有时则只是表示对象的性质和状态,可不译。例如:
非常之谋难于猝发……(《五人墓碑记》)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例如: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五人墓碑记》)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战》)
4.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现代汉语也这样用。
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廉颇蔺相如列传》)
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记》)
(二)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焉
①语气助词。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译出。
于是余有叹焉。(《游褒禅山记》)
有时用于反诘语气,可译为“呢”。
万钟于我何加焉!(《鱼我所欲也》)
②代词。相当于“之”。如:容貌甚伟,时人异焉。
③疑问代词。怎么,哪里。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④疑问代词。什么。如:面目美好者,焉故必知哉?
⑤于何,在哪里。如:且焉置土石?
⑥于此,在这里,在那里。如:积土成山,风雨兴焉。
⑦形容词、副词词尾。……的样子。如:于我心有戚戚焉。
若
1.用作代词。
(一)表对称,相当于“你”“你们”;作定语时则译为“你的”。例如:
若毒之乎?(《捕蛇者说》你)
更若役,复若赋……(《捕蛇者说》你的)
(二)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例如:
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论语·宪问》)
2.用作连词。
(一)表***设,相当于“如果”“***设”等。例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二)表选择,相当于“或”“或者”。例如:
以万人若一郡降者,封万户。(《汉书·高帝纪》)
“若”和“夫”“至”结合,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层意思的开头,表示他转。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阳楼记》)
意思是,早晨知道自己做错了,晚上就立马改正。形容改正错误之迅速。
“朝令夕改,君子与之”原句应该是“朝过夕改,君子与之”,出自《汉书·翟方进传》。
原文:
“传不云乎,朝过夕改,君子与之,君何疑焉?”
白话文释义:
传闻不是说了吗,早上犯了错,傍晚就会改正,那么高尚品德的君子也会和他做朋友的,你还疑虑什么呢?
扩展资料:
1、执迷不悟
意思:坚持错误的观念而不醒悟。
出自唐·姚思廉《梁书·武帝纪》:若执迷不悟,距逆王师,大军一临,刑兹罔郝,所谓火烈高原,芝兰同泯。
白话文释义:如执迷不悟,违抗王师,大军一到,处罚不赦,正是所说的火烧高原。芷和兰等香草一同泯减。
2、屡教不改
意思: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出自明·沈德符《野获编·戮子》:嘉靖末年,新郑故都御史高捷,有子不才,屡戒不俊,因手刃之。
白话文释义:
嘉靖末年,新郑御史高捷的有儿子不成器,多次劝诫也不改正,于是亲手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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