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二乘,人有愚顿 什么意思-法无二门的意思是什么
1.不二法门是什么意思
2.法律相关的成语有哪些?
3.用在法律上的民俗成语?
不二法门是什么意思
不二法门原为佛家语,意为直接入道,不可言传的法门。后比喻最好的或独一无二的方法,出自《维摩诘经·入不二法门品》。
指不正派的宗教派别和学术派别,泛指不正派的东西。出处:明·许仲琳《封神演义》:“他骂吾教是左道旁门;不分披毛带角的人;湿生卵化之辈;皆可同群共处。”白话释义:他骂我教这门左边路旁;不分披毛带角的人;湿度卵化的人;都可以同大家一起。
佛教用语,指显示超越相对、差别之一切绝对、平等真理之教法。即在佛教八万四千法门之上,能直见圣道者。在佛教中,对事物认识的规范,称之为法;修有得道的圣人都是这里证悟的,又称之为门。佛教有八万四千法门,不二法门是最高境界,另有成语和景点名称。
不二法门的定义
佛教用语,“不二”指不是两极端,“法门”指修行入道的门径。意思是说,观察事物的道理,要离开相对的两个极端而用“处中”的看法,才能得其实在。后来用作比喻独一无二的门径、方法。白话释义道理很简单,事物发展应该合乎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就是因果规律,因果因果,果是可变的。
宫殿门前台阶上的鳌鱼浮雕,科举进士发榜时状元站此迎榜。科举时代指点状元。比喻占首位或第一名。出处:元·无名氏《陈州粜米》楔子:“殿前曾献升平策,独占鳌头第一名。”白话释义:“殿前曾献升平策,科举进士发榜时状元站此迎榜的第一名。”
法律相关的成语有哪些?
罢马不畏鞭箠:罢:同“疲”;箠:鞭子,这里指鞭打。非常疲乏的马,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会走动。比喻极端穷困的人并不害怕严厉的法律和刑罚。
不法之徒: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歹徒或逃犯,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
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不遵守法律。形容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行为。
大纲小纪: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
法不阿贵: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法不徇情: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不责众: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法成令修: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法出一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贵必行:法律贵在切实执行。
法外施恩: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法无二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同“法出一门”。
法无可贷: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非刑逼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拷打: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废教弃制:教:指政教;制:法律制度。废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护法善神:宋吕惠卿的别号。指法律的维护者。
化外之民: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急急如律令: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结绳而治: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禁网疏阔:指法律过于宽容。
居官守法: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口含天宪: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
口衔天宪: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同“口含天宪”。
例直禁简: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卖法市恩:市:买。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
明正典刑: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的公文或布告中。
目无法纪: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目无三尺: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目无王法: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约束地胡作非为。
弄法舞文: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欺公罔法: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奇请比它:比喻在法律正文以外,另引条文进行判案。
窃钩窃国:偷钩的要处,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偷钩的要处,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人心似铁,官法如炉:即使人心像铁一样坚硬,也抗不过像熔炉一样的法律。
深文附会: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同“深文傅会”。
深文傅会: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深文罗织:深文:制定或援用法律条文苛细严峻;罗织:虚构种种罪名,对无辜者加以诬陷。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
深文曲折: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纳: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深文周内: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绳之以法:根据法律制裁。
十法九例:十种法律倒有九种是民间的成例。
王法无情:王法:封建时代称国家法律。国家的法律是不讲情面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王子:借指有权势的人;庶民:平民百姓。有权势的人犯法,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网漏吞舟: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网漏吞舟之鱼: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枉法取私:枉:歪曲,违反;法:法律;取:谋取;私:私利。曲解、破坏法律以谋取私利。指官吏违法乱纪,包庇坏人坏事。
枉法营私:枉:歪曲,违反。指曲解破坏法律以谋私利。
枉用三尺:枉:歪曲;用:使用;三尺:古代用三尺长的的竹简记载法律。指为了达到个人不正当的目的而曲解使用法律。
违条犯法:违犯法律条文。
违条舞法:违犯法律条文。同“违条犯法”。
舞文弄法: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舞文玩法: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同“舞文弄法”。
析律二端:割裂曲解法律条文,随意加重或减轻罪名。指官吏徇私枉法。
析律贰端:指曲解法律条文,妄生不实端绪,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
逍遥法外: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逍遥事外:①指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②指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刑期无刑: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徇情枉法: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言出法随: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言文刻深:法律条文严峻刻薄。
以法为教: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以杀去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杀止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身试法: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身试祸: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身试险: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战去战,以杀去杀:去:消除。用战争去消灭战争,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意指为狱:意指:意之所在;狱:监狱。不依据法律,只以上司的意图量刑判罪。
因私枉法:因:因为;枉:歪曲,破坏。因为私人感情而破坏法律。指因私不能秉公办事。
引律比附:古代法律用语。援引律令,类比定罪。
玉律金科: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正法直度:度:标准。严正法律,统一标准。
知法犯法: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执法不阿:阿:迎合
用在法律上的民俗成语?
Ⅰ 法律相关的成语
法律相关的成语有:目无法纪、目无王法、逍遥法外、知法犯法、作奸犯科。
1、目无法纪
意思是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出自:清 李宝嘉 《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八回:此番蒋中丞因该匪等胆敢抗拒官军,异常凶悍,实属目无法纪,又加了一个札子给他三个,叫他们如遇土匪,迎头痛剿。
示例:巴金《家》:“今天要检查日货,明天又捉商人游街,简直目无法纪。”
2、目无王法
王法∶古时指国家的法律、法令。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约束地胡作非为。
出自: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十三回:“他如何敢拿了去,要起赎身的价银来,目无王法已极。”
示例:恐怕也只有仗着自己身份的朱游郜了,他目无王法的殴打日本人事件还没有完,现在又弄出更大的事件,简直是胡闹到家了。
3、逍遥法外
逍遥法外,指犯罪的人没有遭受法律应有的惩罚,仍旧自在无事。
出自: ***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三:“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
示例:巴金《探索集·再说小骗子》:“那些造神召鬼、制造冤案、虚报产量、逼人命等等、等等的大骗子是不会长期逍遥法外的。”
4、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出自: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回:“好僧官老爷!知法犯法!”
示例:我今年八十三岁,他们这样欺侮老人,是知法犯法!
5、作奸犯科
为非作歹,触犯法令;指干违法乱纪的事。
出自: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八:今儿子既在你处,必然是你作奸犯科,诱藏了我娘子,有甚么得解说?
示例:此外,在络绎不绝的自流人群之中,难免泥沙俱下、清浊杂陈,有各种各样的渣滓混迹其中,各种不法之徒在移入地为非做歹,作奸犯科,这在中外人口迁移史上都是屡见不鲜的。
Ⅱ 有关法律的成语有哪些
执法如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执法不阿、知法犯法、横行不法、斯公罔法、舞文弄法、以身试法、法外开恩、法外施仁、徇私枉法、贪赃枉法、逍遥法外、法出多门、法成令修、法出一门等。
一、执法如山 [ zhí fǎ rú shān ]
解释: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出自:清·李绿园《歧路灯》:“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者宥也。”
译文: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堆积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的人宽恕的
二、法成令修 [ fǎ chéng lìng xiū ]
解释: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出自:唐·韩愈《曹成王碑》:“法成令修,治出张施。”
译文:法律要成为命令时常修正,研究好才能张贴实施。
三、法出多门 [ fǎ chū ō mén ]
解释:门:门径。指各部门各自为政,自立法制,使法令不能统一,无从执行。
出自:北宋·欧阳修《新唐书·刘贲传》:“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法出多门,人无所措。”
译文:有人正刑在外就破律在中,方法从多家,人无所措
四、法外施仁 [ fǎ wài shī rén ]
解释: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
出自: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十三回:“当朝的圣人最恼的贪官污吏,也还算法外施仁,止于把他革职,发往军台效力。”
五、法外施恩 [ fǎ wài shī ēn ]
解释: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出自:清·梁章钜《归田琐记·鳌拜》:“仍照皇祖所降谕旨,给予一等男爵,世袭罔替,已足以示国家法外施恩,旧勋之意矣。”
译文:仍照皇祖所降谕旨,给我一等男爵,世袭罔替,已经足以显示国家法外施恩惠,旧勋的意思了
Ⅲ 关于"法律"的成语有哪些
执法如山来;法律无情;法不容情自;法外开恩;网开一面;
铁面无私;罪大恶极;罪恶滔天;磬竹难书;罪不致;
罪刑法定;罪责一致;法网难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身陷囹圄;牢狱之灾;锒铛入狱;改过自新;法不责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
Ⅳ 法律相关的成语有哪些
关于法律的成语:
罢马不畏鞭箠:罢:同“疲”;箠:鞭子,这里指鞭打。非常疲乏的马,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会走动。比喻极端穷困的人并不害怕严厉的法律和刑罚。
不法之徒: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歹徒或逃犯,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
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不遵守法律。形容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行为。
大纲小纪: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
法不阿贵: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法不徇情: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不责众: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法成令修: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法出一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贵必行:法律贵在切实执行。
法外施恩: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法无二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同“法出一门”。
法无可贷: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非刑逼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拷打: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废教弃制:教:指政教;制:法律制度。废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护法善神:宋吕惠卿的别号。指法律的维护者。
化外之民: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急急如律令: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结绳而治: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禁网疏阔:指法律过于宽容。
居官守法: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Ⅳ 代表法律的成语
成语: 法不阿贵
拼音: fǎ bù ē guì
解释: 法:法律;阿:偏袒。回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答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出处: 《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成语: 法无可贷
拼音: fǎ wú kě dài
解释: 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出处: 《清史稿·刑法志一》;“强盗分别法无可贷、情有可原,歼渠魁、赦胁从之义也。”
成语: 奉公如法
拼音: fèng gōng rú fǎ
解释: 奉行公事,遵守法令。
出处: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
成语: 目无法纪
拼音: mù wú fǎ jì
解释: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出处: 巴金《家》:“今天要检查日货,明天又捉商人游街,简直目无法纪。”
成语: 执法如山
拼音: zhí fǎ rú shān
解释: 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出处: 清·李绿园《歧路灯》第八十八回:“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者宥也。”
Ⅵ 法律类成语
法律类成语及解释:
金科玉律 科、律:法律条文。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不能变更的信条
目无法纪 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目无王法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法不阿贵 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徇情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化外之民 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结绳而治 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金科玉条 科、条:法律条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居官守法 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口含天宪 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
明正典刑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的公文或布告中。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偷钩的要处,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窃钩窃国 偷钩的要处,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欺公罔法 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深文周纳 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绳之以法 根据法律制裁。
舞文弄法 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网漏吞舟 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舞文弄墨 舞、弄:故意玩弄;文、墨:文笔。故意玩弄文笔。原指曲引法律条文作弊。后常指玩弄文字技巧。
逍遥法外 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言出法随 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以身试法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杀去杀 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约法三章 原指订立法律与人民相约遵守。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
执法如山 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徇情枉法 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作奸犯科 奸:坏事;科: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例直禁简 〖解释〗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法出一门 谓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无可贷 谓按法律不可宽恕。
急急如律令 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
禁网疏阔 指法律过于宽容。
目无三尺 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弄法舞文 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深文傅会 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深文曲折 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内 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违条犯法 违犯法律条文。
舞弄文墨 亦作“舞文弄墨”。①玩弄法律条文,曲解其意。②玩弄文辞;耍笔杆子。
析律贰端 指曲解法律条文,妄生不实端绪,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 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
逍遥事外 ①谓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②谓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刑期无刑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引律比附 古代法律用语。援引律令,类比定罪。
玉律金科 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正法直度 度:标准。严正法律,统一标准。
执法不阿 阿:迎合。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
罪责难逃 因为犯罪,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是难以逃却的
血风肉雨 形容剧烈残酷的屠杀或性格刚强
卖法市恩 〖解释〗市:买。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
以法为教 〖解释〗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以杀止杀 〖解释〗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身试险 〖解释〗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踊贵屦贱 “踊贵屦贱”喻指严酷的法律
石邑深涧 “石邑深涧”用来形容森严的法律。
Ⅶ 法律的成语大全
罢马不畏鞭箠:罢:同“疲”;箠:鞭子,这里指鞭打。非常疲乏的马,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会走动。比喻极端穷困的人并不害怕严厉的法律和刑罚。
不法之徒: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歹徒或逃犯,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
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不遵守法律。形容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行为。
大纲小纪: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
法不阿贵: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法不徇情: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不责众: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法成令修: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法出一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贵必行:法律贵在切实执行。
法外施恩: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法无二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同“法出一门”。
法无可贷: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非刑逼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拷打: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废教弃制:教:指政教;制:法律制度。废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护法善神:宋吕惠卿的别号。指法律的维护者。
化外之民: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急急如律令: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结绳而治: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禁网疏阔:指法律过于宽容。
居官守法: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口含天宪: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
口衔天宪: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同“口含天宪”。
例直禁简: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卖法市恩:市:买。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
明正典刑: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的公文或布告中。
目无法纪: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目无三尺: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目无王法: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约束地胡作非为。
弄法舞文: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欺公罔法: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奇请比它:比喻在法律正文以外,另引条文进行判案。
窃钩窃国:偷钩的要处,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偷钩的要处,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人心似铁,官法如炉:即使人心像铁一样坚硬,也抗不过像熔炉一样的法律。
深文附会: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同“深文傅会”。
深文傅会: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深文罗织:深文:制定或援用法律条文苛细严峻;罗织:虚构种种罪名,对无辜者加以诬陷。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
深文曲折: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纳: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深文周内: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绳之以法:根据法律制裁。
十法九例:十种法律倒有九种是民间的成例。
王法无情:王法:封建时代称国家法律。国家的法律是不讲情面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王子:借指有权势的人;庶民:平民百姓。有权势的人犯法,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网漏吞舟: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网漏吞舟之鱼: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枉法取私:枉:歪曲,违反;法:法律;取:谋取;私:私利。曲解、破坏法律以谋取私利。指官吏违法乱纪,包庇坏人坏事。
枉法营私:枉:歪曲,违反。指曲解破坏法律以谋私利。
枉用三尺:枉:歪曲;用:使用;三尺:古代用三尺长的的竹简记载法律。指为了达到个人不正当的目的而曲解使用法律。
违条犯法:违犯法律条文。
违条舞法:违犯法律条文。同“违条犯法”。
舞文弄法: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舞文玩法: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同“舞文弄法”。
析律二端:割裂曲解法律条文,随意加重或减轻罪名。指官吏徇私枉法。
析律贰端:指曲解法律条文,妄生不实端绪,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
逍遥法外: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逍遥事外:①指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②指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刑期无刑: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徇情枉法: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言出法随: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言文刻深:法律条文严峻刻薄。
以法为教: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以杀去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杀止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身试法: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身试祸: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身试险: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战去战,以杀去杀:去:消除。用战争去消灭战争,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意指为狱:意指:意之所在;狱:监狱。不依据法律,只以上司的意图量刑判罪。
因私枉法:因:因为;枉:歪曲,破坏。因为私人感情而破坏法律。指因私不能秉公办事。
引律比附:古代法律用语。援引律令,类比定罪。
玉律金科: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正法直度:度:标准。严正法律,统一标准。
知法犯法: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执法不阿:阿:迎合。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
执法不公:拒绝公正,在实施法律中的不公正。
执法犯法: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
执法如山: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Ⅷ 形容法律的成语
1.败法乱纪
拼音:bài fǎ luàn jì
近义词:违法乱纪 反义词: 遵纪守法
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解释:败:毁坏,摧残;乱纪:破坏法纪。败坏法令,扰乱纪律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袁绍传》:“便放志专行,威劫省禁,卑侮王僚,败法乱纪,坐召三台,专制朝政。”
2.奉公守法
近义词:克己奉公、谦洁奉公 反义词: 贪赃枉法、假公济私
用法:联合式;作主语、谓语、定语;含褒义
解释:奉:奉行;公:公务。奉公行事,遵守法令。形容办事守规矩。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
3.绳之以法
拼音: shéng zhī yǐ fǎ
近义词:依法从事 反义词:逍遥法外
用法: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含褒义
解释: 根据法律制裁。
出处:汉·冯衍《上疏自陈》:“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绳之以法则为罪,施之以德则为功。”
4.严刑峻法
拼音:yán xíng jùn fǎ
近义词:严刑峻制
用法:联合式;作宾语、定语;含贬义
解释:峻:严酷。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
出处: 东汉·班固《汉书·丙吉传》:“后遭条狱之诏,吉扞拒大难,不避严刑峻法。”
5.以身试法
拼音: yǐ shēn shì fǎ
近义词: 违法乱纪、作奸犯科 反义词: 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以身许国
用法: 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解释: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出处: 东汉·班固《汉书·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Ⅸ 法律类的成语都有哪些
“法律”类的成语有:金科玉律、目无法纪、目无王法、法不阿贵、法不徇情、结绳而治、化外之民、金科玉条、居官守法、口含天宪、明正典型……
1?:金科玉律
拼音jīn kē yù lǜ
解释科、律:法律条文。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不能变更的信条
2?:目无法纪
拼音mù wú fǎ jì
解释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3?:目无王法
拼音mù wú wáng fǎ
解释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4?法不阿贵
拼音fǎ bù ē guì
解释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法不徇情
拼音fǎ bù xùn qíng
解释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6?化外之民
拼音huà wài zhī mín
解释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7?结绳而治
拼音jié shéng ér zhì
解释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8?口含天宪
拼音kǒu hán tiān xiàn
解释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
明正典刑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的公文或布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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