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现场完整版-大义灭亲原文
1.幸福到万家结局
2.《幸福到万家》第 40 集大结局拍得怎么样?
3.玲花点赞diss徐明朝微博又取消,是大义灭亲还是手滑?
4.如何正确界定“大义灭亲”?
幸福到万家结局
大结局:万善堂大义灭亲,幸福当带头人。
幸运查阅资料发现污水处理厂这三年药剂的进货量和进货频次明显下降,包括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也有阶段性下降的现象,所以她怀疑污水处理厂有偷排的行为。可即便这是违法犯罪行为,韩律师也不以为意,让幸运回去继续整理资料,他认为只要证据不在原告手里就没什么大问题。
幸运十分矛盾纠结,她甚至萌生了不想当律师的念头,幸福听她打电话跟自己哭诉,便猜到她肯定是遇到了难事儿,但幸运却没有告诉她自己遇到了什么事。
幸运想了一晚,终于意识到义道律师事务所不是她应该待的地方,所以她给韩主任递交了辞职信。毕竟人吃饱了,总要有所选择。后来幸运去到了关涛的方圆律师事务所,关涛不计前嫌,欢迎她加入方圆律师事务所。亚妮想延期和庆志的蜜月旅行,跟进水尾村村民跟万家集团的集体诉讼官司新闻,庆志爽快地答应了她。
保安闷葫芦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本的复印件保存下来,等到开庭的那天,他把这个复印本放进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趁着无人时把复印件交给了万善堂。万善堂仔细地看了一遍复印件的资料,然后坐车来到人民法庭,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了法庭现场,递呈这份足以能让万传家和老莫进监狱的关键证据,可谓是大义灭亲之举了。
夜幕降临,万善堂心绪纷杂,待在村委会不愿回家,万传家担心他,给他送来围巾。万善堂问他是否责怪自己,万传家理解他作为万家庄的老党员这么做的原因,但作为万善堂的儿子,万传家心里总会有埋怨的。
他问父亲是否相信自己对这件事一开始是不知情,万善堂看着儿子的眼睛说相信。话一出,万传家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不过万传家先有失察之责,后有隐瞒之罪,这些责任他必须要承担。
幸福给郭大姐送去新鲜蔬菜,同时告诉她一个好消息,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集体诉讼胜利,赔偿款很快会打入村民们留下的账户里。与此同时,警察来到万家庄将万传家和莫聪带走,而万家庄也由于污染案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取消了参评创富先进村的资格。万善堂究查自责,召开村委会干部会议,宣布辞职,同时提议让何幸福来当带头人,他恳请各位能够认真考虑他的提议。
万传美也回到了万家庄,她已经辞职,打算去曾经支教的山村带着村民脱贫,开始属于万传美干干净净的人生。不过在此之前,她要跟过去做彻底的了断,决定鼓起勇气跟大家承认自己当年的错误。
为此万善堂以个人的名义召集大家来到村委会,万传美当着大家的面坦白冒秀玉的名字上大学的错误行径,秀玉站起来对她释然一笑,一笑泯恩仇。到了万传家探视的日子,幸福特地给万善堂捎来送给万传家看的书,顺便让他给传家带话,把刑期当成学期。
接下来都是好日子,幸福生了二胎小菊花,小豆子可宝贝他这个妹妹了。万家庄荣获了全国“最美山乡”的称号,幸福新任党支部书记,她同老书记万善堂握手,象征着新旧交替,她在庆功会上发言,表示会继续带领万家庄的人民去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幸福到万家》第 40 集大结局拍得怎么样?
从何幸运和韩律决裂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万传家覆灭的命运。万善堂清醒地认识到:即便他不大义灭亲,照样有人把万传家送入牢笼。这个人如果不是他,若要换了别人,极有可能把万家父子一网打尽,还不如丢卒保帅,同时还能自证清白,这一点,万传家也心知肚明。
何幸运在接近排污真相后,第一反应是向韩律请示,韩律不温不火的态度,轻描淡写地处理意见,妄图故伎重演——通过排污记录重新瞒天过海。而这一做法,反倒唤醒了何幸运的良知和职业道德,从而和韩律决裂。何幸运重新找回了自我,用何幸运的话讲“人吃饱了就应该有所选择了”,她不再单纯追求物欲横流,她要实现更高层次、精神层面的追求。她的迷途知返,其实就已注定血铅官司一定能赢。该剧中主要人物的形象,除了“万传家”从头至尾始终如一以负面形象存在,其他人的形象都有反复,其中反差最大的是“何幸运”,婚闹那次,她就应该通过法律维权,反倒选择经济利益最大化;和韩律共同工作后,表面看上去已被韩律同化,应该在排污问题上遮遮掩掩,最终她选择与韩律决裂。思前想后,估计是何幸福那一巴掌把她打醒了!
万传家锒铛入狱,是罪有应得还是罪有应得?这狂浪不羁的坏小子,依仗老爹的势力,为所欲为,在婚闹后,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征地时涉嫌强征,血铅事件有失察和隐瞒之责;他一路金钱开道,破财消灾,认为靠金钱能无往而不胜,只是“正义只会迟到而不会缺席”
何幸福当上村支书,是意外还是众望所归?
《幸福到万家》从婚闹开始,接着是征地闹、工作闹、上学闹等不停地闹腾,在处理事件时,破财消灾成了常规操作,法亦容情成了常态,该剧给人的印象是闹剧而不是正剧。从37集开始,这种作风才开始改变,才有了正剧的味道
何幸福通过带领大家处理血铅事件,就只是为了污染为民请命,没有其他的意图吗?要说没有,还真不能自圆其说,因为污染涉及面太广,影响居民生活、影响经济收入、影响整体形象,只要有人排污,这“雷”迟早要爆,何幸福不去引爆,王幸福也会去引爆;要说何幸福的目标就是对准了“村支书”的位子,才采取了这一系列行动,有点冤枉何幸福,从剧情看,何幸福连村干部都不是,何至于去奢望“支书”的位置。何幸福当上村支书,对何幸福个人来讲是个意外,对群众来讲是众望所归。
万传家进去了,万传美支教了,万善堂辞去了村支书。 何幸福当上了村支书,王秀玉准备考研,血铅官司赢了,万家庄被评为“最美乡村” 。 《幸福到万家》幸福到的是“千家万户”的“万家”,不是万家父子的“万家”。
玲花点赞diss徐明朝微博又取消,是大义灭亲还是手滑?
玲花点赞diss徐明朝的微博后又马上取消了,随后就发了微博表示自己只是手滑,和大家一样都是在线吃瓜。玲花姐姐说是手滑,那我们就相信是手滑吧。其实看微博的时候,的确很经常手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会有遇到这种情况,不小心就摁倒了。
其实,就玲花发表的微博来说已经算是三观很正了。她并没有选择在这个时候为徐明朝发声,也没有diss Yamy,而是选择和网友们一样静待事情的后续发展。因为她是徐明朝的枕边人,能够做到这样置身事外,的确是不容易。
眼尖的网友发现,徐明朝和Yamy的事情之所以会闹得这么大,核心关键点就在于解约。虽然一开始的舆论一边倒,大家都在为Yamy发声和应援,然而随着徐明超发布了长微博,也有人认为Yamy在解约的节骨眼上闹出这么一波,也不是善茬。
究竟事实是如何,我们都是吃瓜群众,实在是不好下定论。事情是否会有反转,现在也还是个未知数。但就事论事,如果徐明朝侮辱Yamy长相的那段录音是真实的,并且没有经过任何恶意的剪辑和处理,这样讨论和批评一个女孩的长相,真的很不地道。
Yamy既然是他公司旗下的艺人,他就应该有保护艺人的责任。做不到保护其实不要伤害吧,但是从录音中的对话来看,每一句都带有深深的恶意,完全就是把人说得一文不值。
一边靠Yamy为自己公司赚钱,一边又这样侮辱他,这种行为还真是?很Low!Yamy说徐明朝一会儿表扬他,一会儿又批评他,把她快要弄得神经质了,每天不断地怀疑自己,这是职场PUA的套路?
如何正确界定“大义灭亲”?
最高法规范自首立功认定标准 大义灭亲可轻判
中新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张蔚然)记者28日从获悉,最高法近日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自首、立功的认定标准,严格了认定程序,明确了从宽处罚幅度。
《意见》的主要内容共八个部分,对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认定、采用捆绑手段“送子归案”的处理、立功线索来源的认定、自首和立功处罚原则的具体把握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交通肇事罪自首如何认定?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因为这种情形符合刑法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所以应当认定为自首。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交通肇事后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上述行为同时也是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所以,对其是否从宽、从宽的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至于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和从宽处罚的幅度。
——对亲属采用捆绑手段“送子归案”的能否认定为自首?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不明知的情况下被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获的,由于犯罪嫌疑人并无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完全是被动归案,因此,上述情形不宜认定为自动投案。但是,法律对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应予以充分肯定和积极鼓励,在量刑时一般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亲友的意愿,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予检举揭发的,能否认定为立功?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指出,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获得从宽处罚,有时会不择手段地以贿买、暴力、胁迫、引诱犯罪等非法手段,或者通过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对上述情形若认定为立功,违背了立功制度的初衷。
因此,《意见》规定,犯罪分子将从以下途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均不能认定为立功:(1)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的线索;(2)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的线索;(3)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线索;(4)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线索。
——对于自首和立功,刑法都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两种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是等同的吗?
《意见》规定:“类似情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幅度要适当宽于具有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自首情节对每一名犯罪分子机会均等,而立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且自首比立功更能充分体现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故对自首的认定标准和从宽幅度的掌握要更宽一些。2010年9月印发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对于立功情节,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重大立功且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上述规定也体现了这种政策精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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